补贴工作

启东市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作者: 点击次数:200 发布时间:2017-06-01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启东市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2016年,启东市农业委员会认真贯彻省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全市各级相关部门的通力协助下,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了实处。我市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在整个农机购置补贴操作过程中,责任明确、纪律严明、程序规范,严格遵守农机化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保障了购机者的切身利益,提高了我市的农业机械化水平,进一步增强了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   一、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我市获得中央及省级农机购置补贴的资金为979.284万元,启东市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150万元。截至10月底,我市申请中央、省级补贴资金共计544.49万元,共补贴各类农机具458台,补贴受益农户及组织200户;启东市级财政资金申报149.991万元,共补贴各类农机具2435台,补贴受益农户及组织741户。新增四轮驱动拖拉机71台、新增与大中型拖拉机配套的秸秆粉碎还田机36台、新增大型联合收获机61台。   二、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严格工作机制建设。为认真贯彻落实好购机补贴政策,启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财政局局长、农委主任等人为成员的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启东市农业委员会内部也成立了由农委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财务审计科、推广站、农机科负责人为组员的工作小组。通过多次研讨会讨论,最终确定了启东市级补贴资金分配和补贴机具种类、审定启东市的购机补贴实施方案、督促检查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等。同时,工作小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实施、管理、督导和检查,在补贴申请与办理、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方面落实责任人,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并且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1、严格遵照《2015-2017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精神,确保补贴工作规范实施,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补贴资金切实发挥作用;    2、根据江苏省、南通市农机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央省级补贴与地方补贴不得叠加补贴的要求,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2016年启东市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启农委〔2016〕84号)和《启东市地方特色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确定了适合我市农机购置补贴的机具种类和补贴标准,共7个大类53个品目,明确了全市农机购置补贴重点及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   (二)规范补贴操作程序。基于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实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   1、各级农机部门做好政策的宣传工作。启东市农委在启东农业信息网上开设农机购置补贴专栏,专栏分为各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农机购置补贴执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支持推广目录、补贴经销商名单、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资金规模及补贴资金使用进度、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等,并公布政策咨询及投诉电话。让补贴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让广大农民机手明白、放心。我市印发购机补贴小册子1000余份交给乡镇农服中心用于购机补贴政策宣传,确保农民在线上和线下都能了解到购机补贴政策。   2、在农机购置补贴中全部使用2016版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并对享受补贴机具进行抽查核实。及时将补贴资金结算审核意见上报至市财政部门,资料完整、按月存档;   3、政策宣传到位,让农民自主选机,保障了农民的信息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价格谈判权。加强了对供货单位进、销、存台账的检查。并在5月24日召开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邀请乡镇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负责人、经销商参会,对购机补贴业务进行了指导和培训、重申了购机补贴工作中的要点。   (三)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市农委加强工作透明度,向社会各界公开购机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及进度,及时将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咨询及监督投诉电话。并做了以下监督检查工作:   1、严格落实监督检查有关文件精神。严肃工作纪律,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11〕4号)等要求落到实处,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严格禁止借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搭车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   2、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各乡镇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对本辖区的新购农机进行逐一核实。今年我市委托启东市金三角会计事务所对我市购机补贴工作采取第三方的核查方式。严格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中的主要配置和参数,对照具体补贴机具的规格型号进行不低于购机数量10%的比例进行核实。现场核实做到逐台核实,见人见机,做好文字和影像记录;   (四)加强责任自律,强化监督管理。启东市农委注意加强纪律、廉政建设,与各镇(园区)农机管理部门签订责任状,加强资金透明度,通过启东农业信息网向社会各界公开购机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及进度,并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咨询及监督投诉电话。并做了以下监督检查工作:   1、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11]4号)要求,启东市农委扎实推进了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在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中要求各镇(园区)农服中心把贯彻廉政风险防控体机制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启东市农委副主任沈晓宏就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警示教育讲话,并切实落实“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2、加大对农机经销点监管力度,要求农机经销商规范完善进、销、存台账,并主动接受农机、财政部门检查,并且做好“三包”售后服务,零配件供应,协助购机者做好补贴机具的安装、验收、补贴申请等工作,特别强调不得代办农机购置补贴手续。   总体来说,今年启东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较好的完成了年初预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同时我们看到了在农民投资农机热情高涨的情况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是各个部门通力合作的成果。随着农机购置补贴力度不断加大,政策的不断深入人心,农民在购买使用农业机械方面更趋于理性,更加追求经济、实用和使用效益,各种先进适用的农机具将会纷纷落户我市。今后我们将总结经验,弥补不足,为2017年我市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而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启东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12月